“经合议庭评议认为,本案经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,事实清楚证据充分。
本院认为,被告人李建明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建明所犯两项罪名成立。本院根据被告人李建明的犯罪事实、犯罪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八条一款、第一百六十六条、第七十一条、第七十六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
被告人李建明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10年;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因其oga的身份不予判处死刑,本院决定改为终生监禁。”
法官落下的锤子在李建明眼前放慢了数十倍般,最终敲在他的心上,震醒他最后一丝反抗,挣扎着想要推开身旁的警察的钳制:“我没有罪!我是被冤枉的!放开我,放开!”
他的反抗轻易的被旁边的alpha警察制止,带着电流的警棍袭击上oga脆弱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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